2024年03月01日 11:10
来源:民营经济综合处
【字体:大 中 小】
具体名单如下:宜宾市、达州市、泸州市、南充市、广元市。
公示期为5天(2024年3月1日至3月5日)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的,请以实名形式书面来函(信函、电子邮件)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民营经济综合处反映,内容要求真实有据,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。
联系地址:成都市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,邮编:610061
联系人:郭老师,联系电话:(028)86156622
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4年3月1日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【打印本文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