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10月31日 17:19
来源:标准化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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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报批稿)》地方标准(见附件1)于2023年10月19日通过了专家评审,根据《地方标准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,填写四川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(见附件2)反馈至联系人邮箱。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。
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!
联系人:王成辉
联系电话:028-86254596
地 址: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
邮 箱:412818157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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